(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四)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具體領證事宜請以各省級考辦通知為準。
注冊會計師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在中注協官網“CPA考試”專欄查閱),報名完成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二)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和準考證載明的考試場次、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生可以攜帶不具備文字存儲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并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考生,可在成績發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報系統,提出復核申請,中注協將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統一組織復核工作。
(五)中注協將通過網報系統(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發布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需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報名人員可將問題發送至中注協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cpaks@cicpa.org.cn 。如需咨詢與網報系統相關的技術問題,報名人員請撥打中注協考試服務電話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咨詢各省級注協。
(七)鑒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慮到可能出現的疫情風險,請報名人員慎重選擇報考地,減少不必要的流動。建議報名人員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報名參加考試。同時,請廣大考生根據考試所在地區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遵守并配合落實相關規定。
各省級注協根據本簡章,可制定本地區的報名簡章或相關辦法。
注冊會計師證書辦理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專業階段最后科目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丟失或毀損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全科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將全科合格證丟失或損毀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對于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取得全科合格證后要求變更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的,考慮到數據庫的一致性與安全性,不予變更。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可以在申請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時辦理相關事宜。
注冊會計師背景簡介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專業階段最后科目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丟失或毀損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全科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將全科合格證丟失或損毀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對于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取得全科合格證后要求變更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的,考慮到數據庫的一致性與安全性,不予變更。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可以在申請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時辦理相關事宜。
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專業階段最后科目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丟失或毀損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全科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將全科合格證丟失或損毀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對于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取得全科合格證后要求變更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的,考慮到數據庫的一致性與安全性,不予變更。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可以在申請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時辦理相關事宜。
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專業階段最后科目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省級注協申領。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丟失或毀損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得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全科合格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參加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全科合格證。 全科合格證簽署的日期應當與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一致。
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將全科合格證丟失或損毀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全科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對于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取得全科合格證后要求變更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的,考慮到數據庫的一致性與安全性,不予變更。全科合格證申請人可以在申請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時辦理相關事宜。